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21-01-13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50名,派遣至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特巡警大队从事反恐防暴、巡逻防控、110接处警等警务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和要求等详见《辅警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本地户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四)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6月24日至2002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七)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八)体型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31日,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桂陵路3999号)。现场报名应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咨询电话:0530-5314122。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内容: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身高、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二)资格初审时提交以下材料:
1. 《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颁发证书的,暂不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 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完备、初审合格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缴纳考务费100元,进入笔试测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应聘。
(三)材料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应聘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达标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特巡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2个月,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本次招聘的辅警每月应发工资2500元左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有执法权。
十二、有关说明
报名情况,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及地点,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辅警招聘职位表》
       2.《辅警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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