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辅警26名,派遣至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和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本地户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份不低于160厘米;
(四)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八)体型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桂陵路3999号)。现场报名应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咨询电话:0530-5314122 。
四、目测和资格审查
(一)目测内容: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身高、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二)资格初审时提交以下材料:
1、《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7、职位A要求的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9、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完备、初审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缴纳考务费100元,进入笔试测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应聘。
(三)材料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七、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侧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达标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十、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本职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和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因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两个月(发基本工资),试用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月工资19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有执法权。
十三、有关说明
报名情况,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及地点,人员名单及成绩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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