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定陶区公安工作需要,现委托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0名,派遣至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工作。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辅警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工作安排,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菏泽市本地户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4年3月21日至2004年4月01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体型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其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退役军人拟招聘5人,非退役军人招聘25人,退役军人与非退役军人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相互调剂使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当前已纳入全市辅警系统管理的;
11.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形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材料到场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4月0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星期六、天休息)。报名地点:范蠡宾馆一楼大厅。
(二)报名现场进行目测
目测内容: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身高、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本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5.个人信用证明(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9.山东省电子健康码、通行码(需提交纸质版一份)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需携带)并提交。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应聘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目测合格、材料完备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每人7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达标实有人数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人员递补
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以及一年内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辅警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一、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3个月,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本次招聘的辅警每月工资22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招聘环节,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菏泽市劳信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 5314122
附件
1.《辅警招聘职位表》
2.《辅警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全国电话
Tel:0530-5314122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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